【导读】因违规开展业务等,众禄基金及董事长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
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
12月17日,深圳证监局披露的文件显示,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众禄基金)和公司董事长均于日前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。
经查,众禄基金存在以下行为:
一是业务及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不足,违反了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75号,以下简称《销售办法》)第三十六条的规定。
二是违规开展基金销售以外的业务,违反了《销售办法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三是设立子公司并提供借款,且自《销售办法》实施之日起1年内未完成整改,违反了《销售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及《关于实施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〉的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0〕58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规定》)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。
四是变相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、未严格执行私募产品准入流程,违反了《销售办法》第四十五条、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五是针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不当激励、部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、未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材料、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缺失,分别违反了《销售办法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三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《实施规定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依据《销售办法》相关规定,深圳证监局对众禄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。众禄基金董事长、总经理薛峰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,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对此,众禄基金表示,公司充分认识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。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后,公司已积极推进整改。后续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,加强公司合规管理,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,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
资料显示,众禄基金成立于1999年,是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,2015年12月在新三板挂牌。
今年上半年,众禄基金实现营业收入2022.56万元,同比增长56.65%;净利润为138.25万元,同比扭亏为盈。
制作:舰长
编辑:杜妍
审核:许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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